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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党委举办“大社会·大公益”行动(第13期)暨法律进社区活动8月26日下午,山东省社会组织“大社会·大公益”行动(第13期)暨法律进社区活动在阳光新城举办。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党委副书记周天增、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毕晓红、济南大众智慧养老服务中心理事长李令国出席活动,27个党支部妇女代表参加活动。活动由党委工青妇委员倪昆明主持。 周天增副书记宣布成立妇女志愿服务队。指出,工青妇工作是党委工作的重要方面。党委已于5月份成立青年志愿服务队,今天正式成立妇女志愿服务队。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女同志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切实服务行业、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下一步,妇女志愿服务队将采用自荐和互荐方式,明确1名队长、2名副队长,每年组织开展3-4次活动。随后,向毕晓红主任颁发山东省社会组织总会法律调解专委会常务副主任委员聘书,向阳光新城社区颁发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党委志愿服务队联络点匾牌。 会上,李令国理事长介绍了阳光新城社区的基本情况。毕晓红主任对《婚姻法》和《继承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无效婚姻、财产归属处分、遗嘱继承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运用多个实际案例,生动解答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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